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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诉讼离婚的法院选择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2-13

  导读:涉外离婚,是指当事人的一方或者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或婚姻关系的订立在国外而现在欲在中国进行的离婚行为。那么在涉外离婚中要如何选择诉讼法院呢?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1、一方(中国公民)在国外定居,另一方在国内居住,应在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不管哪一方起诉,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均有权管辖。分别在两个国家法院起诉的,国内法院亦有管辖权。

  2、双方(中国公民)在国外定居,应在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原则上在定居国起诉。除非定居国不受理(以必须在中国法院起诉为由),可以在中国起诉。分两种情形:如在国内结婚的,则在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法院管辖。如在国外结婚的,则在一方原户籍所在地或最后居住地法院管辖。

  3、双方(中国公民)都在国外但未定居的,应在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由原告或被告原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

  4、双方均取得外籍,能否在中国起诉?

  双方均在中国定居的,由被告定居地法院管辖;一方在中国定居,则由定居地法院管辖。

  5、双方(中国公民)均定居外国且已经离婚,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应到哪个法院起诉?

  在财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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