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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在收集证据时要注意的问题有什么?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4-24

  导读: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重伤或死亡的行为。那么在收集故意伤害罪的证据过程中,需要注意什么样的问题呢?下文为您详细介绍,帮助您更好的解决问题。

  收集、审查、判断和运用上述证据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上述证据要严禁以刑讯逼供、变相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等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手段、方式取得,讯(询)问当事人时要二名以上侦查 (检察)人员进行,要准确、完整映被讯(询)问人的原话或原意,笔录要记明讯(询)问的起至时间,要有被讯(询)问人看过或听过笔录的签名或盖章,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要具有鉴定资格,现场勘查、提取、扣押物品时须有见证人在场,并在相关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注明复印件的来源。

  (二)对犯罪嫌疑人故意伤害的犯罪主观故意,一不能仅凭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来确定,二不能客观归罪,要充分收集案发原因、作案工具、致伤(死)部位、作案手段、作案后的表现等方面的证据。

  (三)共同犯罪中,犯罪嫌疑人各自的地位和作用要清楚。

  (四)被害人是否有过错要清楚。

  (五)要注重现场遗留物品的提取和鉴定工作,尤其是能把犯罪嫌疑人和案件联系起来的物品要提取和鉴定。

  (六)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相关证人对物证、书证、犯罪现场或者犯罪嫌疑人要有辨认笔录。

  (七)讯问重大故意伤害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时,应使用录音、录像固定取证全过程。

  (八)致被害人死亡的,尸体解剖后要保存病理切片,以备复查。

  司法实务中在搜集故意伤害罪证据的时候,可以搜集书证、物证、电子数据等等,具体还需要看特定的案件当中存在哪些类的证据。除此之外还需要知道该如何搜集这些证据,否则的话也是不能对行为人定罪处罚的。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来电咨询我们,随时为您解决相关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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