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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在租赁期满后既不搬走也不交租的要怎么办?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3-18

  导读:房屋租赁是指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那么要是租赁期满后,房客既不搬走也不交房租的,要如何解决呢?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1、房屋租赁最长期限是多久?

  房屋租赁期限,是指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房屋的期限。

  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

  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

  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

  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满后房主是否可以立即叫房客迁出?

  房屋租赁期满,房屋租赁合同即终止,承租人应按合同日期迁出承租房屋。如果承租人需要继续使用该房屋,应当在租赁期届满三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房屋不同于其他的租赁物,在房屋租赁期满后,出租人不论是收回自用还是准备租给其他人,都有一定的时间安排。因而,承租人应当提前决定是否继续使用,并向出租人提出,以便出租人及时安排。提前向出租人提出的另一个作用是,如果出租人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再将该房出租给原承租人,承租人也可以及时安排,以免陷入被动局面。

  如果承租人未及时提出继续租用的要求,但在租赁期满后又未及时迁出承租的房屋,即属违约行为。这时,承租人除了应支付逾期使用期间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如果因这一违约行为给出租人造成经济损失,而这种损失已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对于私有出租的房屋,适用于《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有些出租人在租赁期满后,并不向承租人提出收回房屋,而继续向承租收取房租,这实际上是承诺了租赁的延长,而不能称承租人违约。但这种延长的租赁关系得不到法律的保护,易于产生纠纷。因此,如果双方都愿意续约,应重新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手续,领取《房屋租赁证》。

  另一种情况,就是尚在房屋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租人由于某种原因,确定提前收回出租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的同意。如果因出租人提前收回出租房屋而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给承租人以经济赔偿。

  3、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拒绝搬迁怎么办?

  网友提问:我在市中心的商厦有一门面房要到期,我提前通知承租方要涨价,他说接受不了,我让他搬家,他说等他什么时间找到合适的地方再说,还说到时间也不搬,说我和他所签合同不起作用,请问我怎么办,如果起诉他需要多长时间可以解决。

  律师回复:

  (1)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如不存在合同法规定的无效情况,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履行;

  (2)租赁合同期满,双方对续租条件达不成一致意见,合同自动终止,承租人应搬迁;

  (3)如合同期满,承租人拒绝搬迁,出租人可起诉至法院要求承租人搬迁、支付超期的房屋使用费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这样的案件一审一般需要3-6个月,准确的依法院而定;

  (5)建议带上身份证、房产证、租赁合同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向律师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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