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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确权发证的时限规定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1-20

  办理各种房屋权属登记,承办初审、复审、审批职责的区房管局、市房产交易所、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承担的办理事项,符合规定条件的,转送复审、审批单位,填制权属证书,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退回。退件时,要向当事人讲明退件原因及补正的方法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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