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13917067268>
地址:中山北路2911号中关村科技大厦30楼
毕业于浙江大学法学院,中共党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协会会员,在1990年前都是从事政府工作,从1990年后就专门从事法律工作,二十多年来办理过各类诉讼与非诉讼案件1000余件,庭辩风格自成一家,丰富的政府部门和中小企业的法律...[详细]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1-20
办理各种房屋权属登记,承办初审、复审、审批职责的区房管局、市房产交易所、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承担的办理事项,符合规定条件的,转送复审、审批单位,填制权属证书,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退回。退件时,要向当事人讲明退件原因及补正的方法和要求。
上一篇:什么是房产确权
下一篇:房屋产权的种类
手机:13917067268 电子邮箱:2861100674@QQ.COM 粤ICP备13006834号-4
地址:中山北路2911号中关村科技大厦30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