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枉法裁判的法律责任如何?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1-31

  导读:枉法裁判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那么枉法裁判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呢?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只要有枉法裁判行为,不管结果如何都构成枉法裁判罪,构成枉法裁判罪就必须承担刑事责任,检察院就必须立案,法院就必须判刑;枉法裁判者还必须对产生的后果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构成枉法裁判罪,处五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年:

  (1)拒收、藏匿、伪造、毁灭(拒绝采纳)合法有效证据做出错误裁判的;

  (2)诱骗恐吓乃至胁迫、刑训逼供等非法取证,做出错误裁判的;

  (3)歪曲事实或捏造事实硬行做出错误裁判的;

  (4)同一案件,同一法院,同一时间,做出两个截然不同裁判的,盖章者同罪。

  构成枉法裁判罪的人员对产生的后果还必须承担刑事责任:

  (1)刑事裁判,无罪被判处有罪的,增加被判处的刑期;有罪被判处无罪的,增加应当被判处的刑期;从重或从轻处罚的,增加从重或从轻处罚被判处的刑期;枉法裁判,引起当事人及其亲属伤残、精神失常的,增加10年有期徒刑;枉法裁判,引起当事人及其亲属自杀的,增加15年有期徒刑;

  (2)民事裁判,因枉法裁判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损失的,经济损失一万元就增加一年有期徒刑,不足一万元的不计刑期;枉法裁判,引起当事人及其亲属伤残、精神失常的,增加10年有期徒刑;枉法裁判,引起当事人及其亲属自杀的,增加15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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