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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房屋预付款与定金?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1-10

  导读:买房子时候,开发商或者卖房人要求买房人支付预付款或者定金。买房人支付预付款,或者支付定金,那么房屋预付款与定金有什么区别呢?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

  预付款,是指产品或劳务的接受方为表明自己履行合同的诚意或者为对方履行合同提供一定资金,在对方履行合同前率先向对方支付的部分价金或劳务报酬。实务中,订金、预付金、诚实信用金等都是预付款的种种别名。

  预付款与定金的区别:

  1、预付款的交付在性质上是一种履行主合同义务的行为,即,尽管合同履行期尚未到来,但一方自愿提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即,尽管合同履行期尚未到来,但一方自愿提前履行合同义务,而另一方愿意接受其提前履行。预付款不是合同的担保,不对合同的订立、履行起担保作用。而定金不是履行主合同的行为,是基于主合同产生的从合同,对主合同的订立、履行起担保作用。

  2、由于预付款在性质上属于部分履行合同义务,所以无论发生何种违约行为,都不会发生预付款的折抵或双倍返还。定金则不同,定金目的是担保合同义务的履行,是通过定金罚则来实现,定金罚则是对违约行为的惩罚,给付定金的一方如不履行合同将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由于预付款在性质上属于部分履行合同义务,因此,对预付款的数额法律上并不作出限制,预付多少均由当事人约定,但对于定金来说,因合同不履行将产生无权收回或双倍返还的后果。因此,担保法和合同法均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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